屏蔽高危献血者不是歧视

郝雪梅

2018年01月02日10:11 来源:健康报网

1月1日实施的《南京市献血条例》规定,血液采集部门要“屏蔽高危献血者”,公安、司法部门应将高危行为人员名单提供给卫生计生部门,以杜绝血液采集隐患。

“屏蔽高危献血者”的规定一出,立即引发网友热议。一部分人认为,这是确保血液安全需要。另一部分人却认为,“屏蔽高危献血者”不利于个人隐私保护,甚至是对个人隐私的无情践踏。

血液采集是十分特殊的事情。如果血液出了问题,不仅不能救命,反而会害了人。有人说,只要血液采集部门,在采集血液的时候把好关口就可以了。比如,提升血液采集的安全关口,加强献血前的健康检测,不就能将“病毒血液”拦截在采血系统之外了吗?

事实上,血液采集部门是有检测关口的。献血时,血液采集工作人员会首先做一个检查,才会正式采集血液。但是,血液感染的问题还是屡有发生。道理也很简单:其一,高危人群携带的病菌病毒,在检测的时候“还没有显现出来”;其二,街头采血的时候,是“简易化检测”,并不能完全发现问题;其三,一些高危人群故意危害社会。

用血安全必须保障,不能让无辜者被感染。这时,公安、司法部门将高危献血者名单通过信息平台提供给卫生计生部门,就显得有必要了。在遇到这些人献血的时候,可以实现精准屏蔽。

“屏蔽高危献血者”不是歧视,而是安全需要。

(责编:盛月、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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