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健康新政策 展望2018新变化

2017年12月27日08:41 来源:北京晨报网

2018年,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理顺药品价格,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依然马不停蹄。新的一年,看看还有哪些和民生息息相关的健康新政将会进一步影响我们的生活。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

实施时间:2018年1月1日

2017年,外卖送餐市场风云不断。有报告显示,未来我国网络订餐市场规模或超万亿元。然而,网络餐饮迅速发展的同时,食品安全、市场监管、责任归属等问题也随之而生。为解决当下食品新业态带来的监管空白,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国家食药监总局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2016年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7年又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该办法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经营信息的公开,明确网络餐饮服务中第三方平台、质检网站的责任义务,明确送餐和送餐过程的管理问题。

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通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求其立即停止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在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义务方面,办法明确,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需要履行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审查登记并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信息、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等义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履行公示信息、制定和实施原料控制、严格加工过程控制、定期维护设施设备等义务。

对于负责送餐的“外卖小哥”,办法提出,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送餐单位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要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办法还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发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的,通知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查处。

食品包装上的“QS”标志将取消

实施时间:2018年10月1日

和2015年新《食品安全法》一起施行的配套规章《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 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

食品包装标注“QS”标志的规定起源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随着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整和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不再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依据。取消食品“QS”标志一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即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包装上应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要求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二是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完全可以达到识别、查询的目的。取消“QS”标志有利于增强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为了能尽快全面实施新的生产许可制度,又尽量避免生产者包装材料和食品标签浪费,《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给予食品生产者最长不超过三年的过渡期。2018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食品则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

需要注意的是,10月1日以后,带有“QS”标志的食品不会从市场上立刻消失,而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退出市场,这期间,市场上带有“QS”标志老包装的食品和标有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食品会同时存在。

北京城乡居民医保统一标准

实施时间:2018年1月1日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北京市政府于今年12月发布《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这标志着本市居民医保制度彻底打破城乡二元分割结构,城乡医保制度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个方面将实现完全统一。

新制度下,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实行“基层首诊”制度,需先到本人定点或共同定点中的基层医院进行首诊,经首诊转诊后,可到本人定点医院及A类、中医、专科定点医院就医,一次转诊有效时限为180天。学生儿童无须基层首诊。城乡居民的就医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现有的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全部纳入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协议管理,统一后的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将增加至3000余家。此外,新制度还统一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的药品种类将由目前的2510种扩大到3000多种,与职工医保保持一致。

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实施

实施时间:2018年8月1日

今年9月,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式发布新修订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该目录是在2002年版的基础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修订发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结合当下医疗器械新兴类别和产品不断涌现的趋势,就原先存在的结构及分类不够合理等问题做出修订,使其更好地适应当下医疗器械注册及备案的需要。

医疗器械一般被用来作为医院治疗、患者康复的辅助,但在界定范围上类型广阔,大到核磁共振、直线加速器,小到体温计、创可贴,甚至医用棉签都被囊括其中。一些不法商家利用免费体验,夸大甚至虚假宣传产品功效,高价向患者销售医疗器械,使得一些患者本应得到最佳时机治疗的病痛,因盲信某些医疗器械而被拖延,病情进一步恶化。同时,在低端医疗器械行业中,由于准入门槛低,价格竞争激烈,产品质量也参差不齐。

新版目录解决了此前医疗器械类别不合理,交叉重合和归类难的问题,对医疗器械的分类更加细化,有利于整治医疗器械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五种违法违规行为。

北京试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全程电子化

实施时间:2018年1月1日

为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政务服务渠道,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关于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全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提出自2018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选取不同产品类别、不同规模、不同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全程电子化,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电子证书,计划至2018年底,实现通过电子平台为北京市所有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全程电子化许可服务。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全程电子化管理后,企业要申办食品生产许可不需要再跑腿,只要在网上动动手,点点鼠标就可实现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发证、归档、查询、公开“一网”通办。在食品药品监管局许可审查中,做到核查人员管理电子化,核查业务流转电子化,核查记录表单电子化,并通过移动终端实时上传核查情况,实现审查数据的信息化。同时,方便企业实时查询、跟进、知晓许可进度。实现由“群众跑路” 到“信息跑路”的转变。(孔瑶瑶)

(责编:许心怡、权娟)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