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神药”伤害患者有多深

2017年12月11日08:11 来源:长沙晚报

  “我想告诉更多患者和家属,千万不要相信‘抗癌神药’广告资料,我爸就是因为这个耽误了正规治疗。”日前,看到本报曝光“抗癌神药”广告册涉嫌违法的报道后,市民彭先生致电本报,讲述了他身患癌症的父亲相信“抗癌神药”广告资料,服用该药而未服用医生安排的药物,耽误正规治疗去世。省肿瘤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等相关负责人介绍,确实有社会人员进入病房向癌症患者及其家属发放类似广告资料,他们将加强打击管理,同时提醒患者及其家属,切勿轻信这些药品广告册,抗癌治疗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患者

  催家人买广告中的“神药”

  谈及父亲此前的服药治疗及离世,市民彭先生心中充满悔意。他告诉记者,他83岁的父亲在2014年接受前列腺增生手术时,被查出患有前列腺癌和膀胱癌。老人在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等地定期接受化疗,医生既安排了注射药物,也开了口服药物。

  “病情整体控制得比较好。”彭先生说,今年初,他父亲能正常行走,食量也保持得比较好。今年4月,考虑到老人对此前的药物产生耐药性,医生建议换药,并为其开了另一种抗癌药物。4月下旬,老人在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治疗时,在病房里收到他人发放的宣传某片状药品广告资料,宣称服用该药可让癌细胞不长反缩,真正治“本”,有效率高达96%。

  “很多人觉得这太神乎其神了,根本不会相信这些广告资料。但癌症患者不一样,他们很认真,哪怕不全信,也要试一试。”彭先生说,随后的半个多月,父亲一直催他买这种“抗癌神药”。

  彭先生查询发现,该药确实有国药准字号,但广告资料宣称的功能与药品说明书上写的主治功能相去甚远。因为抵不过父亲的催促及为父治病心切的情感,5月下旬,他按照广告资料指引的地址,来到人民中路旁的诚信大药房,花2200元买了4盒“抗癌神药”给父亲服用。

  恶化

  吃“神药”不吃医生所开药物

  “我们当时大意了。”彭先生说,5月下旬至6月12日,他父亲相信广告资料宣称的功能,瞒着家人停用了医生开的抗癌药,只服用“抗癌神药”,耽误了医生安排的正规服药治疗,其气色、食量每况愈下。6月12日,老人再次前往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复检、化疗时,其前列腺特异抗原数值由5月的不足200飙升至405,造血功能也明显下降。医生得知情况后,立即要求其停用此种药品,但老人的身体状况已难以回到以前。

  “以前父亲每次住院只要一周左右,从那时开始,他每次住院都要15天到20天,还新增了输血治疗。”彭先生说,老人食欲明显下降,再也无法独自站立。事后,他父亲说:“我犯了一个大错误,吃错了药。”不幸的是,11月14日老人离开了人世。

  现象

  病房里一天收七八份广告资料

  一位定期在省肿瘤医院接受治疗的癌症患者周先生向记者透露,各类“抗癌神药”广告经常“入侵”医院病房,有的是单张传单或一本册子,有的制成报纸模样,“每天都有,最多的时候,我一天收到七八份不同的广告资料。”

  在本报先后曝光两种“抗癌神药”之后,又有癌症患者家属向记者提供了他们在医院病房收到的五六份“抗药神药”广告资料。其中,两份药品的广告内容、销售药店地址与此前本报曝光的几乎一模一样,只是资料形式由原来的小册子改成了报纸模样,这些“报纸”分别叫“传统医学报”“民族医药”等,但都没有正规的出版物编号。而上述两种药品曾因涉及违法广告被河北、河南等地食药监部门通报过。

  记者进一步查询发现,患者家属提供的广告资料宣传的药品均有国药准字号,但广告资料宣称的“神药”效果与药品说明书上写的主治功能并不匹配。彭先生认为,这些虚假宣传广告依靠具备国药准字号的药品夸大宣传,才容易让患者“入套”。

  尴尬

  监管到底由谁来负责

  “抗癌神药”广告“入侵”病房的现象频繁发生,相关药品也在长沙的正规药店公开销售。此前,记者将这些情况举报到相关职能部门时却遭遇了尴尬。

  11月30日,本报刊发《“抗癌神药”广告“入侵”医院病房》,曝光广告资料中宣传的药品在芙蓉区的一家药店销售。当日9时2分,记者将相关情况反馈至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芙蓉分局(以下简称“芙蓉区工商局”),其工作人员称,他们将对此进行调查,但建议记者将情况反映至食药监部门,两个部门一起去调查。

  当日9时11分,记者将情况反映至芙蓉区食药监局办公室,其工作人员称,记者反映的情况大部分是药品虚假广告的内容,应由工商部门负责管理,“可以让工商部门的人先去调查,如果实在需要我们,我们再介入。”

  随后,记者将上述说法反馈至芙蓉区工商局,其工作人员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说,虚假广告确实由工商部门负责查处,但药品广告专业性强,且记者反映的药品正在药店销售,该药品本身是否有问题有待调查,食药监部门作为药品行业及药店的行业主管部门,理应牵头积极参与调查。

  当日9时39分,记者又将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的话转述给芙蓉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对方再次称,举报内容主要是涉及虚假广告,应由工商部门牵头,“下面的工商所和食药监所平时联系紧密,可以由他们去联系。”

  记者想向职能部门举报违法情况,但多次联系,却成了两个部门之间的“传声筒”。在记者的请求下,芙蓉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答应,与芙蓉区工商局联系。

  随后,在芙蓉区工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介绍下,记者联系上韭菜园工商所所长陈钦,他了解情况后表示:“不管食药监部门去不去,我们今天都会去药店调查。”当日下午1时,韭菜园工商所执法人员与记者一同来到药店调查,文艺路食药监所也有执法人员来到该店。

  一次举报,记者在两个部门之间先后拨打了近10个电话。

  进展

  仍在追查广告主、制作者、发放者

  “抗癌神药”广告资料频繁进病房,相关部门及医院如何监管?

  省肿瘤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坦承,他们的保安及医护人员发现有社会人员进入病房发放广告资料,会对其进行驱赶。不过,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相关负责人道出了他们的难处:“有的人提着袋子进来,特意避开医护人员,我们难以判断他们是病人家属还是发广告资料的人。而且,我们没有执法权,管理也受限制。”

  在本报曝光平和药号销售广告资料宣称的“抗癌神药”后,11月24日坡子街工商所等执法人员前往调查。12月4日,记者询问执法人员是否有调查结果。对方回答,他们还在调查,“从立案到结案,可以有3个月的时限,如果情况复杂,还可申请延期1个月。”

  本报此前还曝光广告资料宣称的“抗癌神药”在诚信大药房销售,11月30日韭菜园工商所及文艺路食药监所的执法人员均前往该店进行调查。12月5日,韭菜园工商所执法人员回复称,他们仍在调查。他说,虽然广告册上的售药地址是该药店,但由于涉嫌违法的广告册并非在该药店查获,目前正在追查广告主、广告制作者、广告发放者。

  文艺路食药监所执法人员称,他们调查发现,该药品有国药准字号,本身是合格的,只是广告册夸大了功效。针对此前患者家属所说的“未提供处方就可在该药店购买此处方药”的情况,该执法人员称,药店提供了一批处方资料,“现在已无法在现场一一核对。”

  采访过程中,一家药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从未发放类似广告资料,“我们的药是正规药品,但这些虚假宣传广告,反而影响了社会公众对我们药品的信任。我们愿意共同抵制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维护健康的市场环境。”

  提醒

  抗癌治疗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湖南省肿瘤医院院长助理、肺胃肠肿瘤内科主任杨农介绍,目前癌症的标准治疗方法是手术、放疗、化疗、靶向治疗,还有近年新的治疗方式——免疫靶向治疗。他提醒患者及其家属,抗癌治疗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不要从网络上或不明人员发放的广告资料上获取相应知识。

  “即便病人由于路途遥远不能当面就诊,也可通过网络医疗平台和医生建立诊疗关系,根据医生提供的诊疗信息和处方来治疗。”杨农提醒,按照相关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医生的处方才可以购买,抗癌药都是处方药,必须要有处方才可购买。

  针对社会人员进入病房发放医药广告资料的现象,湖南省肿瘤医院保卫部主任吴庆华介绍,他们将利用监控视频进行实时监控,值班保安队员会对此类人员进行驱赶,收缴非法广告资料。

  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将继续强化对发放广告资料的人员的驱赶,医护人员会不断对患者及其家属做好肿瘤治疗知识、防范虚假医药广告的宣讲。

  建议

  加强患者心理关怀和乱象监管

  “抗癌神药”广告资料,明显夸大药品的抗癌功效,可信度极低,为何还有那么多人“入套”?

  长沙市心理学会秘书长刘正华分析,因为癌症难以治愈的特殊性,癌症患者及其家属很容易产生“救命稻草”的心理,面对完全不可信的广告资料,也会因为求生欲望或对患者的关心而选择相信,“在外人看来这是病急乱投医,但对当事人而言,这是寻求一种希望和心理安慰。”

  刘正华说,“抗癌神药”相关利益方抓住癌症患者及其家属的这种心理,做到了“广告精准投放”。在这种情况下,一味地要求患者讲理性是不够的。家属和医院要加强对患者的心理关怀,可购买相关医学书籍充实患者的精神生活,让其科学接受治疗,“如果我们抓不住患者的心理,骗子就会乘机而入。”他建议相关执法部门重视这一问题,对制药厂家、经销人员、制作和发放广告资料者、药店等加强监管和惩戒力度,不要让这种情况成为大行其道的普遍现象。

(责编:杨迪、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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